恐怖情人的6大徵兆!遇上了該如何自保?

文/安娜

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看到情殺案件躍上新聞,這些受害者何其無辜呢?最好一開始就要避開與危險情人交往的機會,否則惹火上身可能會野火燒不盡,分手時想要安全下莊還得費盡心力!

 

首先要提醒大家恐怖情人跟「性別」無關,最主要是「性情」使然,他們大多具有以下6個共通特質。

 

1.不信任周遭的人

他本身缺乏安全感,對身邊的人並不信任,常常會問另一半「去哪裡?」「跟誰?」「怎麼現在才回家?」隨之而來的就是想控制另一半的行蹤或話語權。

 

2.瘋狂地追求很浪漫?

平常我們是追劇,不是真的要拿來追求,電視劇裡在門前淋雨跪兩夜的男人,這在現實中就是瘋子,每天在妳出門路上堵妳為了送早餐、供鮮花,纏人追求法要分手時肯定「勾勾纏」,猛烈追求的浪漫與危險恐怕僅是一線之隔,不要沖昏頭了!

 

3.具有超乎常人的佔有慾

2017年有個震驚社會的案件,台大研究生在談判時被潑硫酸,兇嫌犯案後便自刎。縱使碩士可能有高智商,但情商卻不及格,情緒控管有嚴重的問題,再加上超乎常人的佔有慾,就發生了玉石俱焚的悲劇,「我沒有得到的,別人也休想得到」。

 

4.曾有肢體或言語暴力的行為

無論他曾經施暴的對象是動物還是人物,都是沒有同理心的表徵,如果對方辯解為年少輕狂,你還是認定他真的狂吧,難保將來不會同樣對情人施暴。

 

5.總認為都是「對方的錯」

「怎麼可能不愛我,為何要分手!?」往往發生在人生勝利組身上,因為一路順遂慣了,無法接受被拒絕,一旦感情發生變化或瀕臨分手,他就會認定都是對方的錯。

 

6.情緒起伏很大或有自殘的行為

認識一個對象時,你要觀察他如何處理負面情緒,畢竟順遂得意時大家都一樣神清氣爽;如果他感到不順心時會產生很大的情緒波動,變換之快堪比川劇「變臉秀」,甚至更激進的人會有自殘的行為,那你就要當心了。

 

萬一遇上了恐怖情人,該怎麼做才能自保?

 

1.尋求法律的庇護

保護令可以有一些嚇阻的效果,但是當對方已經不把法律看在眼裡,甚至敢玉石俱焚連命都不要了,那你該做的就是「躲」,能閃多遠就多遠,或是尋求親友的庇護,要是對方不認識的親友才行得通。

 

2.避免言語刺激對方

你提出分手的理由不能是因為「他不好」,要是跟對方個人完全無關的因素,例如要到遠地工作這種說法,才不會引起他不滿的情緒,假使還必須見面,也不要用批評來刺激對方,然後逐漸疏離。

 

3.務必在公眾場合談判

不要跟對方單獨在隱密的地方談判,住所絕對是禁忌,如此熟悉的環境能夠很輕易地犯案;不得已要談判分手,一定要約在公眾場合,人多他或許會節制自己的行為,或面臨危險也能夠有人搭救。

 

4.斬斷所有的聯繫方式

電話號碼、通訊軟體及社群網站的帳號,全部都要換掉,分手以後就不要有任何往來了,如果是高風險的人,可以再評估是否要搬家、更換工作地點。

 

真正的愛是希望對方幸福快樂,強摘的果子不甜,果實熟了自然會落在你手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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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canv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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